苏州PM2.5浓度要降7% 出台大气污染防治考核办法

今年,苏州各市(区)PM2.5的浓度要下降7%。昨天,苏州市环保局召开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》发布会,对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和年度任务完成情况分别评分,到2017年,苏州各市(区)PM2.5浓度要下降20%。

PM2.5年均值不降反升

直接评定为零分

空气质量改善情况考核环境空气细颗粒物(PM2.5)年均浓度下降比例。考核目标:2015、2016、2017年度PM2.5年均浓度比考核基数下降比例达到7%、13%、20%。

据介绍,各市(区)PM2.5年均浓度基数:张家港市69微克/立方米,常熟市66微克/立方米,太仓市65微克/立方米,昆山市61微克/立方米,吴江区70微克/立方米,姑苏区67微克/立方米,吴中区75微克/立方米,工业园区70微克/立方米,高新区70微克/立方米,相城区69微克/立方米。

根据考评办法,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分值100分。PM2.5年均浓度下降比例满足考核目标要求,计60分;未满足考核要求的,按照PM2.5年均浓度实际下降比例占考核要求的比重乘以60进行计分;PM2.5年均浓度与上年相比不降反升的,计0分。

在完成年度考核要求基础上,超额完成到2017年空气质量改善总目标(即下降20%)的30%以上(含)的,计40分;低于30%的,按照超额完成比例占30%的比重乘以40进行计分。

9项年度工作任务都要算分

环境问题被通报还要扣分

另一项考核则是年度工作完成情况。任务一共有年度任务分解落实、产业结构调整、煤炭消费总量控制、燃煤小锅炉整治、工业污染防治、城市扬尘污染控制、黄标车和老旧机动车淘汰、其他工程项目、大气环境管理等9个大类年度工作任务。

据介绍,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分值100分,九项考核内容及加分项和扣分项分数累计为各市、区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得分。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,按照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目标要求每年制定“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评分表”。加分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创新、工程项目任务推进扎实、环境质量管控有力等方面。扣分内容主要包括被国家、省、市各级通报的环境问题。

任何一项得分低于70分

要约谈主要负责人

同时,各市、区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和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。

对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(即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得分达到或超过60分),且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得分90分以上的地区,进行通报表彰。对未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或者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得分低于70分的地区,对相关市、区人民政府(管委会)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,并问责相关领导。对弄虚作假的,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。


2015年7月28日 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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